扬州市: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21-08-10 08:47
信息来源:扬州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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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抗疫期间生产安全。
一是深入开展疫情集中隔离点安全监督检查。加强隐患整改力度,对前期已排查出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加快整改,确保8月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全面落实落细责任,强化安全管控,积极发挥片长、点长和网格员等作用,做到守土有责,消防机构针对隔离点做好陈兵前置;常态化开展隔离点安全管控,对于根据疫情变化,需要新增的,严格新增隔离点安全条件审核,明确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可以作为疫情隔离点。
二是全面摸排生产经营状况。加强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摸底,了解仍未停产企业的具体情况,加强对未停产企业安全监管和情况调度;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企业人员情况,在岗状况,尤其是重点高危岗位到岗情况,按照保安全要求加强监管,确保生产安全;对于已停产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提前策划组织安全政策法规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检查指导和专家服务、应急处置演练,全面做好复产复工安全准备。
三是突出高危重点加强监管。加强危化品、钢铁冶金、城镇燃气、油气输送管道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及时掌握相关企业生产运营动态;对因疫情导致企业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运行维保人员严重缺员,导致设备设施带病运行,无法保证生产安全时,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督促企业立即停产;要求所有企业按规定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各类恶劣天气预警信息,有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国计民生安全保障。加强涉及城市运行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生活保障等国计民生行业领域安全服务,当企业严重缺员,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向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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