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以来,泰州市在前期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安全专题督导,筑牢三道防线,将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将排查隐患摸清底数作为第一道防线。一是全面摸排。加强分析研究,确定建筑排查类型,在排查范围上力求全面。建立健全“房屋信息采集系统”,及时录入建筑的位置、面积、年代、结构、产权所有人等关键信息,在信息采集上力求全面。明确了制度建设、部门履职、安全隐患突出的公共建筑、老旧房屋、农村安全隐患房屋、房屋基础台账“六个必查”,在检查内容上力求全面。二是重点摸排。坚持全面查与重点查相结合,在覆盖全面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预制板建设房屋、改扩建房屋、人员聚集的经营性房屋以及城乡结合部等特殊地带的建筑。三是常态摸排。建立“责任人自查、基层网格排查、部门联查、第三方专业检查、政府督查”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做到安全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消除。
二、将分类施策狠抓整改作为第二道防线。一方面,分类细化监管职责。对办学用房、医疗卫生机构用房、养老和福利机构用房、体育场馆、旅馆业用房、车站、商场和农贸市场、文化旅游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应急避难场所、临街商铺、工业建筑等各类不同建筑,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部门,努力用部门监管的无盲区,消除房屋安全的死角。另一方面,分类细化整改方案。对排查出的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问题,分门别类、分类施策、力求实效。对严重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停用、该腾空的腾空、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对暂时可以继续使用的,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危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解危期限,并做好跟踪监测,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整改过程中,积极发挥“泰房安”专家服务团作用,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支撑。
三、将压实责任严格督导作为第三道防线。一是强化落实各方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密切条块配合,认真细致开展好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城乡建筑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发挥各地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是下沉一线开展专题督导。市专治办牵头成立6个督导组,分赴各市(区)进行专题督导。实地抽查39个镇街(园区),现场检查80家单位(建筑),发现问题隐患68处。通过细致严密的督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既有建筑安全状况总体平稳。三是严格“四不两直”抽查。建立健全“村上报、镇抽查,镇上报、市(区)抽查,市(区)上报、市级抽查”的工作体系,突出“四不两直”,对整改效果随机抽查、持续跟踪,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