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关于
转发组织申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工作的函
转发组织申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22-10-14 17:29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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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函》(应急法规〔2022〕26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申报表格请于省厅门户网站下载,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于10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省厅政法处。
联系人:张晔,025-83332382。
邮 箱:jsyj8333238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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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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