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关于对南京市鼓楼区金盛百货
“10·29”火灾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2 16:57 信息来源:调查统计处 浏览次数:

苏安〔2022〕15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

10月29日10时12分,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2号金盛百货商场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2600平方米,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按照《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苏安〔2010〕17号)的规定和要求,省安委会决定对你市“10·29”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接到挂牌督办通知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关规定,完成以下事项:

一、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二、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附人员追责情况),经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对事故批复结案。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属地监管部门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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