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六个强化”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发布日期:2022-11-08 17:46 信息来源:徐州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徐州市采取“六个强化”措施,从六个维度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强化部门职责清单及时修订。市安委办立足实际、因时顺势牵头修订部门职责清单,提请市委编办以今年1号文印发《徐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修订版)》,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强化专委会效用充分发挥。根据今年重点工作要求,对12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进行调整,并依据“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专委会牵头部门,制定工作规则,发挥各专业委员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牵头抓总的作用。

强化对部门履职指导培训。聘请专家团队组织编印《徐州市重点行业领域检查指导手册》,系统集成31个重点行业领域各项监管要求,指导部门“管什么、怎么查”。

强化全行业风险报告赋能监管。在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风险上报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制定非工业企业安全风险目录和风险管控措施,自主开发风险上报平台,对全市12842家工业企业报告的较大以上风险25240条、8179家非工企业辨识的14537条风险,全部分级分类推送相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有效增强执法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强化部门执法监管能力提升。推动24个负有重点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单位成立安全监管处室。及时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切实解决“重检查轻执法”现象。

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根据省对市考核要求,融合专项整治、安发城市创建等重点任务落实,构建市级57家部门和在徐15所高校个性化考评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力求“以考核促进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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