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普查办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第三次督导工作
发布日期:2022-03-01 11:29 信息来源:徐州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针对性做好重点领域及行业的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普查任务按进度高标准完成。2月21日至28日,徐州市普查办联合住建、资规相关部门先后赴10个县(市)区开展第三次普查督导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的方式,详细了解各地各行业部门现阶段的工作进度以及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意见建议。

在督导过程中,徐州市督导组结合督导检查情况,就进一步做好全市的普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认识到做好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两个维护”、贯彻“两个至上”的具体行动和必然要求。二要加强协同力度。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所需数据资料横跨部门多,各部门面对部分资料不全等问题,要积极进行横向沟通和纵向汇报,主动向前一步,发现并解决问题。各地普查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职能,确保各部门间密切联系、紧密配合,全力做好本次普查工作。压实普查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普查进度推进,严控数据调查、数据质检、数据汇交等各个任务时间节点,在国家、省、市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及相关任务。四要强化数据质量管控。贯彻落实“数据质量是普查生命线”的要求,按照“谁调查、谁质检、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部门的质控责任,抓牢数据质量关卡,采取自检和互检相结合的方式,把质量管理贯穿清查、采集、质检、核查全过程,确保各项调查数据真实、准确。保持常态化宣传。不断地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方式,扩大风险普查群众知晓度,只有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了解、参与到普查工作中来,才能更好地将普查成果运用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去。推动普查数据成果应用。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原则,各地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有序推动普查成果应用,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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