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高质量做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
挂牌督办过程控制管理
发布日期:2023-05-23 16:27 信息来源:南通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近日,南通市安委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南通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过程质量控制管理规定》,划定十条“硬杠杠”,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活动,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提高督办事项完成质量,推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采取“周研判、月督办、季通报、年总结”过程管理,通过对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事项每周研判分析进展情况、每月实行月度督办督查、每季对进展推进情况下发通报、每年进行对标找差梳理总结,形成“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长效机制,实现对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事项过程质量控制。

采取“1+1”跟踪协作模式,每一件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事项明确专人全过程对接和指导协调,实时掌握最新进展,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予以指导帮助,确保事故调查依法依规、报告编制规范高质、责任追究清晰到位、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事故评估全面细致。

将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列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采取“纠偏+提醒+问责”多种形式,通过对应查未查、避重就轻等情况及时矫正纠偏,对即将逾期事项及时下发提醒函,对无故拖延、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以及未按规定完成督办任务追究责任等手段,确保挂牌督办要求全部落实到位,形成全过程质量控制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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