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8 11:02 信息来源:人事教育处 浏览次数: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及《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确定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灾害性天气“五停”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我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请承办处室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相关程序,若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厅政法处联系。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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